【皖南電機導讀】:介紹粉塵防爆電機采用的標準及相關規定和有關技術知識,粉塵防爆的原理,著重介紹用外殼和限制表面溫度保護的電氣設備,同時提供易燃、易爆粉塵和可燃纖維特性僅供參考。
粉塵防爆電機設計、制造和檢驗依據的標準有:GB12476.1—2000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用外殼和防制表面溫度保護的電氣設備第1節:電氣設備的技術要求;GB12476.2—2006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用外殼和限制表面溫度保護的電氣設備第2節:電氣設備的選擇、安裝和維護(上述兩標準下文稱舊標化)。
GB3836.1—2010爆炸性環境第1部分:設備通用要求:將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部分內容納入,列為ⅢC類設備,其中又分為ⅢA、ⅢB、ⅢC類,同時,防爆標志也進行實論等。GB12476.1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通用要求(是指IEC61214.0:2004修訂的版本),GB12476.2—2010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第2部分:選型和安裝。
目前正處在新舊標準過渡過階段,按舊標準取得的防爆合格的產品仍在有效期內,所以使用單位有權選用新舊標準。如何過渡,防爆檢驗單位會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
1粉塵防爆電機外殼A型和B型的
對外殼保護型“tD”規定兩種不同的型式:A型和B型,這兩種型式具有相同的保護水平主要差別見表1。
舊標準中也分A型、B型。A型是原歐洲標準中規定對結構參數無要求,以試驗合格為準;B型是原美國標準中規定的,對結構參數有要求試驗合格者為合格,除此之外新舊標準基本一致。對于制造商設計、制造、防爆檢驗等選A型是最有利的按新標準也會選A型。
2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防爆原理
2.1粉塵爆炸有三種情況
(1)與粉塵接觸后引起的自燃或爆炸,如鎂粉等;
(2)粉塵相互接觸或混合引起的爆炸,如溴與磷、鋅粉、鎂粉的接觸混合;
(3)粉塵在空氣中達到一定濃度時,在外界高溫、摩擦、振動、碰撞以及電火花等作用下引起的爆炸。防爆原理就是根據上述三種情況,消除或減少其中一種情況。但在處理或生產粉沫狀物質時很難避免產生可燃性粉塵,所以防爆措施一般盡可能限制空氣(氧)進入殼內和消除各種點燃源,在電氣設備的結構安裝和管理上采取措施,以便盡量隔離可燃性粉塵與帶電裝置接觸并限制電氣設備表面溫度,以達到安全的目的。
2.2粉塵的種類和存在狀態
(1)粉塵按其燃燒的劇烈程度可分為兩類:
①爆炸性粉塵:如鎂、鋁、鋁青銅等;
②可燃性粉塵:如鋅、焦炭、鐵、煤、小麥、玉米、棉花、砂糖、橡膠、染料、聚乙烯、苯醋樹脂等。可燃性粉塵又分為導電粉塵和非導電粉塵。
(2)粉塵存在的狀態粉塵云(懸浮在空氣中),粉塵層(堆積在設備表面)。
2.3外殼分類按其限制粉塵進入的能力分為兩類:
(1)塵密外殼能防止所有可見粉塵顆粒進入外殼;
(2)防塵外殼不完全阻止粉塵入,但其進入量不足以影響設備安全運行的外殼。
2.4爆炸性粉塵環境劃分的區域根據出現的頻次和持續時間劃分:
(1)20區空氣中可燃粉塵云長期連續出現或經常出現形成爆炸性環境的區域;
(2)21區正常運行時,空氣中可能偶爾出現的可燃性粉塵云形成爆炸性環境的區域;(3)22區正常運行時,空氣中的可燃性粉塵云,不可能出現,僅是短時間存在形成爆炸性環境的區域。
3選擇
3.1防爆型式選擇
選多種型式中的外殼保護型(Extd);A型符合IEC61241.1的要求。
3.2存在粉塵層情況下的極限溫度Tmax
Tmax=T5mm-75℃3
式中,T5mm—厚度粉塵層的最低點燃溫度。
因為粉塵的種類多和存在狀態變化大,制造商在制造粉塵防爆電機時,將最高表面溫度控制在最低值,如Ⅱ類電氣設備溫度組別的T4組,即135℃,除炸藥等外,基本適應所有的粉塵最低點燃溫度。
3.3粉塵的類型與區域的關系
粉塵的類型與區域對應關系見表2。
注: tD—防爆型式( 外殼保護型) ; A—A 型; 20—指20 區。
3. 4 外殼結構符合IEC 61241. 1 的規定( IP 代碼) ,A 型塵密外殼的規定見表3。
3. 5 部分易燃易爆粉塵和可燃性纖維特性見表4。
4 保護級別EPL( 外殼保護型)
(1) “ta”( 對應EPLDa) ,對應20 區( 很高的保護) ;
(2) “tb”( 對應EPLDb) 對應21 區( 高的保護) ;
(3) “tc”( 對應EPLDc) 對應22 區( 一般保護) 。
5結語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的標準相當于兩個標準體系即GB3836和GB12476,同時還有個別的標準沒制訂完,處于新舊標準過渡階段,會帶來許多不變。但制造商只要生產外殼保護型中的A型外殼,就不會產生大的影響。
本文來源于《防爆電機》。